2022年2月1日 星期二

彰化人的 私房土地公廟北門福德祀)



 全台最賺錢的土地公廟,拜了會賺錢

北門福德祠所地點雖不醒目,但被記者掛上「大地主」的稱呼[4][6]。2006年報導時,廟方單以土地、店面的租金收入一年就達千萬元[4]

早期,管理委員們擔心大筆的香油錢現金不易管理,便決定以買土地方式理財,陸續在彰化市郊區購置大量農田魚塭用地,再以出租方式,收取微薄租金[4]。自清治就開始以只買不賣的方式購買土地[8]。經過都市重劃,當初所買土地成為彰化市的精華區,廟方隨後又在這些土地上蓋起店面,出租房屋,資產包括民權市場菜市街約兩百坪土地、十三家店面的產權,及平和路彰化銀行左側至富城賓館大樓間的十多間店家,還有另外其他鄉鎮、甚至台中縣市的土地[4]。如有彰化段北門段北門小段的部份土地,即和平路27號與29號的房子,但1964年7月遭到租屋者抗繳房租並轉租他人,鬧上法院,遭縣府地政科用《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》以租金過高,強制執行裁定廟產,因此廟方管理員賴粗皮、葉旺在1965年4月13日向縣長呂世明陳情[9]。1978年,市公所訂定《寺廟廟產土地同意第三人建築辦法》,寺廟地承租人申請建築經核准後,一年內只要繳交承租基地面積公告現值半價,給市公所寺廟室充作捐獻款,市公所即出具地上權建築使用同意書,供承租人向縣府申請建照興建房屋,此後承租人即使把房屋轉讓或轉租給別人,原承租人只會受到市公所處年租五倍的罰款,因此承租人雖無土地所有權狀,但既能永久使用,又不必每年繳交一再調高的地價稅,就可獲大利[10]

廟方除以租金收入從事一些公益活動外,也為信徒子女開辦獎助學金[8]。但,信徒採取世襲制,不允許外人加入,採父死子繼由長子繼承信徒資格[3]。因信徒只作內部連繫工作,平日不願招搖,所以知道此神明會內情的人並不多[8]

彰化人將西門福德祠、北門福德祠作比較,發展上一個走文的路線成為古蹟、一個重資產,成了巨富[8];記者則以埔心鄉員鹿路上的舊館福德祠作相較,雖坐擁資產價值上億元,但無法追回土地,連租金也未必收得,過去還積欠政府數十年的地價稅[4]。類似的土地祠還有福龍山宮[11]

2004年台灣花卉博覽會期間,彰化市公所推出名為「借花獻佛半線情」活動,由新世紀國際旅行社設計的二日行程遊覽彰化[12]。該活動中以北門福德祠的富有為特色,特別以土地公婆製作宣傳卡片和旗幟[3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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